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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能回购吗?

时间:2024-10-11 08:52:35 阅读量:1229

有限公司股权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回购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情形如下:


  • 1.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在此情形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例如,某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股东会决议不分配利润,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 2.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如果公司进行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比如,公司决定将核心业务资产转让,股东对此决议反对,可要求回购股权。

  • 3.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当出现这种情况,对该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也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以下几种例外情形:


  • 4.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可以向股权转让给公司,让公司进行回购。

  • 5.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必须是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时,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 6.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

  • 7.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分立的决议不能认可,可请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权。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苏州注册公司,苏州代办营业执照,苏州工商注册,苏州代理公司注册,苏州代理记账公司